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如果需要申请仲裁的话,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受理仲裁的范围又有哪些呢?,那么今天律霸小编就为大家揭晓一下《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以便于您在仲裁的道路上畅通无阻。
《仲裁法》第21条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有仲裁协议。
(资料图)
仲裁协议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的法律形式。它是仲裁机构对争议取得管辖权的依据,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要件才能成立。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具体的仲裁请求指仲裁申请人请求仲裁机构所要解决的具体争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定做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承揽方按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申请人中请仲裁必须以一定的事实和理由为根据。事实指引起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理由是指中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等。
应当指出的是,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并非就事实而言必须是确凿、真实的;理由也并非必须合理、合法。仲裁委员会受案,只要当事人提供了相关内容即可受理。
三、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又规定:“婚姻、收养、监护和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不能仲裁。”
从以上规定看,《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纠纷当事人属于平等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第二,当事人对仲裁事项应当有处分权、和解权;第三,仲裁的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纠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了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