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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法官在办案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贵院培养了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近日,上海一家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感谢信中,表达对钟祥法院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7年12月,上海一家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饮品有限公司签订《设备搬迁改造合同》,约定上海的公司向湖北的公司提供饮料灌装线系统搬迁及设备供应等服务,湖北的公司为之支付价款206万元。上海的公司按合同履行义务后,湖北的公司仅支付82万元,剩下的款迟迟未付。鉴于此,上海的公司向钟祥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湖北的公司支付上海的公司剩余价款124万元。判决生效后,湖北的公司仍未支付,上海的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石朝军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商讨执行方案,并多次走访湖北的公司,宣讲优化营商环境及法院执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因为湖北的公司经营状况欠佳,案件进展缓慢。对于是否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执行法官经过全面细致的经济影响评估、研判,若查封公司设备不仅更加激化双方矛盾,而且也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运转,有违善意执行理念。
为打破僵局,钟祥法院积极向湖北公司所在地政府通报案件详细情况,研究助力企业发展办法。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后,辖区政府决定,为湖北的公司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产业扶持等方面开放绿色通道,保障公司健康发展。随后,湖北公司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分三次将124万元价款缴至钟祥法院。5月上旬,执行法官将全部案款转至上海公司,案件圆满执结完毕。收到汇款的上海公司对法官的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非常满意,特写一封感谢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