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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恩施5月25日电(通讯员吕金璐)“原以为就是电了几条鱼,没有多大的影响,现在不仅要修复生态,还要负刑事责任,我好后悔啊!”5月18日,在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监督增殖放流的现场,犯罪嫌疑人牟某悔过道。
2022年8月15日,牟某邀约他人一起到利川市清江某河段钓鱼,因嫌钓鱼太慢,便提出直接电鱼。牟某背上电鱼器下河电鱼,其同伴配合用渔网捞鱼,共非法捕鱼十余条,被当场查获。
利川市检察院受案后审查认为,牟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破坏了清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该做好生态修复。经过承办检察官的普法教育,牟某和同伴表示愿意以增殖放流方式替代修复生态损失,随后自愿缴纳了生态赔偿金,购买鱼苗7000尾放生至清江河中。
“流域综合治理重在源头治理,利川市检察院始终以源头担当、上游使命的定位主动履职,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全力守护好利川的绿水青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国智介绍道。
据悉,今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29件,共收缴生态赔偿金14万元,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件,放生鱼苗1.1万尾;办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10件,补植林木662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在办案中做好生态修复,积极履职守护清江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