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起诉书能邮寄到法院吗
起诉书能邮寄到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上面条款所称的“递交”,未明确规定是以何种方式递交。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立案。
对于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立案的,因本人或代理人不能亲自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预交诉讼费,法院对于起诉材料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审查等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法院对于立案审查期限为七天,七天内必须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二、交起诉书需要本人去交吗
交起诉书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交。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以下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不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法定人员进行代理,由委托代理人去递交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从提交起诉状到立案要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