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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允诺之债的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法律快车提醒您,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
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单方允诺是当事人单方给自己设定义务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设立,而要约是为了订立合同发出的,尚未能为自己设立权利义务,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单方允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务,要约无法设定。
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