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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院联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图/受访单位提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抚州市检察机关聚焦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办理了一批暖民心解民忧案件。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63件,其中涉及工人劳动报酬权益保护的198件;涉及侵害老人、未成年人权益的37件。
推进“一站式”服务
“多亏了你们‘撑腰’,我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保障。”日前,谈及艰辛的维权路,南城居民刘某满是感激之情。
2022年7月,刘某在怀孕期间被查出患有重病,却被丈夫游某赶出家门,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履职尽责,联合妇联、村委会积极开展调解,支持其起诉,帮助刘某依法维权。最终,促成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游某支付相应费用。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刘某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并取得享有在养老院免费用餐权益。
近年来,抚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畅通渠道,线上线下齐发力,推进“一站式”服务,让困难群众“只进一次门”就能办成事、维好权,为困难群体“撑腰”,在“困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在“小案”不“小办”中传递司法温情,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除了依法支持申请人行使诉权以外,还针对经济困难群众,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纾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构建多元和解新格局
9年前,宜黄未成年女孩陈某燕父亲因交通事故身亡,大伯成为她的监护人,代为保管所得赔偿金等,陈某燕成年后需要资金治病,其大伯却拒不返还保管资金。2023年3月,陈某燕来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受案后,积极为申请人提供援助,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同时,办案检察官多次深入申请人所在村组,联合村干部、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协调乡政府、民政部门落实对申请人的紧急民政补助及低保审批,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坚持聚焦矛盾化解,构建起多元和解新格局,将践行“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始终,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多方调解等方式,实现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2020年以来,抚州市检察机关共促成57件案件和解。
在驻村帮扶工作中,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脱贫户邹老汉独自抚养3名未成年人。因邹老汉的儿媳李某离家出走多年未归、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他身上,家庭生活异常困难。该院多方寻找,联系到李某,要求其履行抚养子女义务被拒,遂依法向南丰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判决李某支付抚养费。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汪萍表示,着眼常治长效,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检法两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常态化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夯实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