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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结婚证在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男女双方携带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前,需要先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在结婚登记申请表上填写与身份证或是户口本上相一致的信息。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