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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您好,我是当事人XXX,我现在在外地务工,无法请假回老家参加庭审,我现在该怎么办?” “XXX你好,不用担心,鉴于你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运用“共享法庭”的方式开庭……”上述是在案件送达时与当事人的对话。自“共享法庭”投入使用以来,土城子法庭运用共享法庭成功解决了当事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不不仅提高了法庭的办案速度,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用“一根网线、一块屏幕”作为标准配置,串联起“共享法庭”和人民法庭、矛调中心及网格法官、调解员等解纷资源,让群众可以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调解案件是对案件事实有明确的认知,人民调解员及承办法官在收到这两起案件后,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及双方的调解意向,并积极为双方寻求双方均接受的解决方案。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对给付案款的时间及数额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防止双方当事人激化矛盾,在承办法官为当事人讲解利弊后双方均同意各退一步,最终促成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并确定了给付时间。
在这两起案件的调解中,法庭通过将诉源治理与共享法庭相结合,不仅能够便利当事人,更提高了审判的效率,真正打破了传统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载体的触角向村社最基层延伸,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李青松 毛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