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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相关资料图)
其中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该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发放给全体职工的所有工资。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工资是指单位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是为补偿劳动者所消耗的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而发给他们的劳动报酬 。职工个人的工资一般以月计算,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和福利不计入职工个人的工资当中。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月代扣职工个人工资的1%。然后,把代扣的失业保险费和单位本身缴纳的2%的失业保险费一起存入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不享受失业保险金。考虑到企业缴费基数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工资的部分,且工资总额不宜分割;对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采取对工作满一定期限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补贴的办法,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并符合其他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
(四)职工花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事项。
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及时审核通过;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予办理;
(三)经核准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四)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怎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对于失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一般是由其所在单位代为扣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