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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一、挪用公款的处理方式是自行追回欠款,给予开除公司的处罚等,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找法网提醒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的钱可以追回。挪用公款可以报警解决,由刑警队立案侦查,被挪用的赃款追回。按照规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三、挪用公款达到一万元至三万元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